洪水乡党务政务公开
乡情简介
洪水乡位于黔西县西北部,党政机关驻地离县城15公里,与城关、仁和、金坡、红林、林泉五乡镇接壤,面积约68平方公里。有旱地11240亩,水田5500亩。全乡辖11个村。2005年有居民5828户,总人口21708人,少数民族5651人,占全乡总人口的26%。地形地貌。全乡地形地貌以丘陵、坝地为主,素有“鱼米之乡”的美称。其中解放村所产的本地红米和附廓水库养的鱼在全县享有盛名。洪水河与蔡家河两条大河均发源于境内,在解放村汇合后流经县城,全县最大的水库——附廓水库也在其境内,并有何家海子等10个大小湖泊。  
本届党委政府任期工作目标
到2011年实现农业总产值6099万元,其中畜牧总产值1598万元;实现财政收入276万元;实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180元;实现年人均粮食占有量528公斤,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,农民生活总体上实现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;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‰以内;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迈出新的步伐,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,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;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跃上新台阶。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,构建和谐社会取得新的成绩。  

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

 

[六要六不要]要解放思想、与时俱进,不要因循守旧、不思进取;要求真务实、量力而行,不要虚假浮夸、盲目攀比;要尊重民意、依法办事,不要强迫命令、独断专行;要艰苦奋斗、勤俭节约,不要贪图享受、铺张浪费;要廉洁自律、公道正派,不要以权谋私、与民争利;要崇尚科学、移风易俗,不要搞封建迷信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。

[十不准]是不准违反程序和规定擅自处置集体资金、资产、资源;是不准利用职务挪用、侵占、截留扶贫、救灾资金和实物,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;是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用公款参与营业性场所娱乐活动;是不准借婚丧嫁娶事宜大操大办,聚钱敛财;是不准参与宗族宗派等非组织活动;是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、配偶、子女及其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;是不准拉票贿选和在入党、提干方面搞权钱交易;是不准虚报浮夸、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;是不准利用职权借用公款逾期不还;是不准参与封建迷信活动、赌博等。
村务公开目录

[基本情况]: 1、耕地面积:包括水田面积;旱地面积;人均耕地面积;2、林木面积:包括村集体林木面积;承包到组、到户林木面积;退耕还林面积;3、矿产资源:包括煤炭资源,已开采煤矿资源;未开采煤矿资源;
4、旅游资源

[党组织建设]: 1、支部党员基本情况;2、支部成员廉洁自律、学习、培训,执行党和国家路线、方针、政策情况;3、党员带头致富、勤劳致富情况;4、支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,发展党员情况;5、支部民主评议党员,评先选优,党员设岗定责,党费收交,贫困党员情况;6、支部“三会一课”制度执行情况;7、支部违纪党员处分情况;

[群众关注事项]: 1、财务公开;2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;3、集体经济项目发包;4、农民负担;5、计划生育;6、社会救灾物资发放;7、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;8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;9、茅草房改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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