红林乡党务政务公开
乡情简介
红林彝族苗族乡位于黔西县西北面,东邻洪水乡、金坡乡,南邻林泉镇,西北邻大方县普底乡,总面积为111平方千米,耕地面积15149亩、田840亩,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0.7亩。乡党政机关驻地系原143厂(红林机械厂)厂址,距县城29公里,全乡辖12个村、1个街道居委会、114个村民组。2005年居民5014户、21911人,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197人,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62%。乡的地貌特征是典型的喀斯特地貌;乡的西北部有丰富的矿产资源,初步探明原煤储量在亿吨以上,现共建有8个合法煤炭矿井。  
本届党委政府任期工作目标
着力解决影响我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思想不够解放、基础设施薄弱、劳动者素质还很低、支柱产业单一、农民增收的渠道窄、相关的一些监管体制、防控体系和机制还不够完善、存在形式主义等一系列的困难。从实际出发,共同努力提高全乡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,实现全乡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。  

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

 

[六要六不要]要解放思想、与时俱进,不要因循守旧、不思进取;要求真务实、量力而行,不要虚假浮夸、盲目攀比;要尊重民意、依法办事,不要强迫命令、独断专行;要艰苦奋斗、勤俭节约,不要贪图享受、铺张浪费;要廉洁自律、公道正派,不要以权谋私、与民争利;要崇尚科学、移风易俗,不要搞封建迷信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。

[十不准]是不准违反程序和规定擅自处置集体资金、资产、资源;是不准利用职务挪用、侵占、截留扶贫、救灾资金和实物,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;是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用公款参与营业性场所娱乐活动;是不准借婚丧嫁娶事宜大操大办,聚钱敛财;是不准参与宗族宗派等非组织活动;是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、配偶、子女及其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;是不准拉票贿选和在入党、提干方面搞权钱交易;是不准虚报浮夸、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;是不准利用职权借用公款逾期不还;是不准参与封建迷信活动、赌博等。
村务公开目录

[基本情况]: 1、耕地面积:包括水田面积;旱地面积;人均耕地面积;2、林木面积:包括村集体林木面积;承包到组、到户林木面积;退耕还林面积;3、矿产资源:包括煤炭资源,已开采煤矿资源;未开采煤矿资源;
4、旅游资源

[党组织建设]: 1、支部党员基本情况;2、支部成员廉洁自律、学习、培训,执行党和国家路线、方针、政策情况;3、党员带头致富、勤劳致富情况;4、支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,发展党员情况;5、支部民主评议党员,评先选优,党员设岗定责,党费收交,贫困党员情况;6、支部“三会一课”制度执行情况;7、支部违纪党员处分情况;

[群众关注事项]: 1、财务公开;2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;3、集体经济项目发包;4、农民负担;5、计划生育;6、社会救灾物资发放;7、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;8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;9、茅草房改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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